随车检验单补发流程:
申请补发《检验单》须向海关提交如下资料 。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二年内向原签发地海
申请补发《检验单》须向海关提交如下资料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原签发地检验检疫局提出补发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托书》;2、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检验单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车主注意蓝字);3、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4、在《中国国门时报》上刊登的遗失声明;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车主注意蓝字);6、检验检疫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检验检疫局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门核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检验检疫局向申请人补发相关检验单。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声明办理流程
1、下载登报声明申请表格
2、认真填写登报挂失声明表格、盖章、汇款
3、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4、报社出具登报受理回执单
5、刊登报纸 办理完成
注:报收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当天出具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回执单,到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补办有关单证手续)
电话:010-56013613 、010-56192848
手机:13811212117
传真:010-56192848
Q Q :2524026688
邮箱:zggmsbg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