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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日期:2020/6/29 14:22:35    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郭恒作) 6月28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国务院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5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情况,该通知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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